借腹生子---代孕子女的同等权利问题!
“代孕”是什么?指有能力生孩子的妇女在医院医生的帮助下,将他人受精卵植入自己的子宫内,为他人(委托方)怀孕、分娩的行为。
代孕和传统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相违背,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并且《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民法典》均规定禁止代孕行为。实务中,代孕者和委托方之间、代孕机构和代孕客户之间的有偿代孕协议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而无效。
尽管法律禁止代孕,但代孕所生子女仍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此外,如果代孕母亲无法尽到对代孕子女的法定义务时,代孕子女有权请求生物学父母履行法定义务。在代孕母亲无法依照现有规定提供出生证明及亲子鉴定的情况下,生物学父母应当对孩子办理户口履行协助义务。
商业代孕把人的生育能力视为一种牟利的工具,不仅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更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会进一步引发一系列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如基于代孕而产生的诈骗等犯罪行为、监护权、抚养权、继承权争议等。
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却又对子女有强烈望的家庭,建议通过收养未成子女等合法途径来解决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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